阅卷老师把握的评分原则
时间:2017-08-11 16:38 来源:未知 作者:胡长胜 点击:次 所属专题: 评分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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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“多种答案”原则
在一些开放性试题中,答案可能不是唯一的,合理的均得分;有错误的,根据错误的性质,参照评分参考中相应的规定评分。
2.“倒扣分”原则
一个答案,经常有考生由于没有足够的把握,写出一对一错,或二对一错,或一对多错的答案。这种情况反映考生抱有某种程度的投机心理,把多个可能的答案全部写出,让评卷教师做出选择。阅卷一直坚持凡是出现多个答案的情况时,只要有错误的,均要倒扣分,但不出现负分的原则。
3.“易于辨别,修正清楚”原则
凡是辨别不清的,皆为“0”分。所以答题时,首先不能过分潦草,字不一定很漂亮,但须十分清晰,易于辨认。辨别不清主要有两种情况:其一是学生在修改答案时,改动不够坚决,如由A改成B,由B又改成D,中间修改不清楚难以辨认;其二是不排除考生有投机心理,让评卷老师去猜。另外有些学生开始答卷(题)时,没有把握,用铅笔答题,而没有用0.5 mm黑色签字笔,最后也没用签字笔重新圈定,导致扫描时图像不够清晰,造成重大失分。
4.化学用语的规范化给分原则——有错就扣。
5.简答题的要点化给分原则——有点就给。
6.“见空给分”原则
在连续多个答案中,为了便于操作,通常采用“独立操作,互不牵连”的原则,即前面一个答案的正确与否,不影响后面答案的给分;同理,如前者正确,而后者错误,也按步骤照样给分。虽然此法可能让部分人占了便宜,但也不能冤枉一些人,而且便于操作。
7.“不许越线”原则
答错位置或答题超出试卷、试题各自标出的划定界限时,有些可能能找出分数,但风险太大。所以甚至每个大题中的小题之间都要严格遵守各自的界线,以防止因试题的测试内容过多、评卷时又需切割扫描而造成答题内容上下不着边,引起缺失。试卷上多处有明显的提示,不许越线。
8.“白纸黑字”原则
即凡是试卷上写了的就有,没有写的就没有。只凭试卷上的白纸黑字所表达的内容及所提供的信息评分,才能真正地做到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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