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两种能相互混溶的液体相混,体积没有加和性?
时间:2017-04-18 15:24 来源:未知 作者:许雁祥 点击:次 所属专题: 溶液混合 体积加和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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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能相互混溶的液体相混时,体积往往不具有加和性。
例如,100mL纯水和100mL纯乙醇混合,混合溶液的体积小于200mL。
例如,12.67mL乙醇+90.36mL水,混合溶液的体积是101.84mL,体积缩小了1.19mL。50.68mL乙醇+60.24mL水,混合溶液的体积是106.93mL,体积缩小3.99mL。
因此,在进行有关溶液的计算时,要注意溶液体积是不能加和的,而质量是可以加和的。
那么,什么情况下体积可以加和呢?
(1)理想气体(较高温度、较低压力下的气体接近于理想气体)的体积才能加和。理想气体就是指分子间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的气体。此时分子间的间隔距离很大,而且相等,气体分子的体积可以忽略,体积就能加和。
(2)理想溶液的体积也可以加和。理想溶液的分子间作用力不等于零,但却是相同的,如以W表示此种分子间作用力,则有WA-B= WA-A=WB-B或者WA-B= 1/2(WA-A+WB-B)。理想溶液中各组分在全部浓度范围内都遵守拉乌尔定律(即在定温定压下,溶液中溶剂的饱和蒸气压 p1与溶剂在溶液中的摩尔分数x1成正比,p1=p10x1,其中p10是纯溶剂的饱和蒸气压)。
一般溶液都不是理想溶液,只有在溶液的浓度很小时,才能近似地看作是理想溶液,当然纯液体相混,是一种单组分体系,它的体积是可以加和的。
体积,只有用各组分的偏摩尔体积与各组分的物质的量相乘求和,才等于体系的总体积。
液体混溶时,大多数体积缩小,个别会体积增大,如苯与二氯乙烷混合,二硫化碳与乙酸乙酯混合时,体积略有增大。
只有结构非常相似的物质完全互溶时才能形成理想溶液,如苯与甲苯、正已烷与正庚烷、邻二氯苯与对二氯苯等。理想溶液的特性是:
(1)体积可以加和,即△V 混=0,
(2)混合时不产生热量变化,即△H混=0,
(3)混合过程完全自发,即△G 混<0。
当然极稀溶液混合时,体积变化就可以忽略不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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